关于「垂」字


98五笔小组对98原表中的「垂」作了修正处理,这也是唯一的一例关于拆字原则角度的编码方面变更。下面,我来讲一下为什么一定要改这个字。

在此之前,我们先说一点基本共识:在98五笔中,拆好的「码元」,是按笔顺排序的,即谁先被写到,谁就排在前面。

例如: 戍 = 〔 󰂇 󰄤 󰀦 〕 , 乃是因为「戈」与「人」这两个码元,在书写时,「戈」是先被写到的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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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共识贯穿于98五笔方案的始终,而原版98五笔中,对它的拆法是:垂 = 〔 丿 一 艹 士 〕,如果按「笔顺」对拆出的码元排序,将会非常怪异。

  • 垂 = 〔 丿 一 士 艹 一〕取「一、二、三、末」后是:【 丿 一 士 一】

事实上,该字的原有打法,既不符合98五笔的码元排序逻辑,又没有按98的码元排序逻辑修正的价值,它实质上是对老86版的打包式继承。

而熟悉98版的人都知道,98版对于此类常规拆法难以「兼美」的汉字,都以「字源」为参照,从而找到既有形码指标价值,又俱汉字间架结构和谐美感的拆法。

汉字的演化,经历了「甲骨文」-「小篆」-「隶变」等基本过程,才确定其基本间架结构,「楷体」的基本笔势与架构,源自秦汉时代的隶书化演变。

在「小篆」时代,它是这样的写法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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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后,经过了秦时时期的隶书演化,我们来看一下这个过程:

在秦至汉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,「隶体」对「小篆」有着还算「完备」的形体继承,但事情从东汉起有了变化:

  • 夏承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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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校官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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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上图描红与描黄部分,它与《说文解字》中的「小篆」体例,是一脉相承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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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图描黄部分的「土」,是该字的「形旁」,「垂」字以《说文》体例,自此归入「土部」,但表其「形旁」的土,在同时期的隶化过程里,形旁的「土」另有「简省」掉的风格:

  • 郑固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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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进一步的写法也应运而生,将上部的「声旁」,写作了「 󰁺 」,早期小篆形体中起笔竖弯,通过「加撇」处理进入「隶变」时代,这里又进一步加「横」以适应整个「声旁」的变化,以平衡字形。

「声旁」和「形旁」的各自变化,沿袭着从繁就简的历史趋势。

  • 韩勑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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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仅将「声部」处理成「 󰁺 」,而不对颈部加「横」,同时期也是有的:

  • 乙瑛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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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世的「垂」,则是基于同时「简化」形旁「土」,与上部声旁,并对颈部加横以平衡字体美感的方式。

不过,《六书通》里,依然保留着「土」部未简化的另一种风格:

  • 《六书通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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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此,关于「垂」字的拆分,中间部分取「󰁺」的原因就说清楚了,「土」部的概念始于《说文》,但是通用楷体则源自隶书,而其「土」作为「形旁」的字形,其实已因简化而不复存在,这个过程源自「隶书」对「小篆」的继承时期。

更正为:垂 = 〔 󰄋 󰂯 󰁺 󰀌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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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变更,不仅取码更大,也将「垂」添作了「三级简码」,另一个好处是,在整个码表中,消失了不少含垂字的重码,也降低了重码密度。

而且,与秉,束等字相谐。

98五笔小组一直在维护98五笔的资源,而98五笔的基础单字码表,则是一切的基础,这个表不会轻易变动,而关于「垂」这个字,是唯一的一例,也是最后的一例。

这样的变动,减少冲突,符合字源,而且兼得码表效率,对未来扩编98超集,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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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在最后

98五笔中的「字源」规则,是写在专利书中的特性之一。常规拆解带来重码问题,或者歧义时,字源规则可以是一个很好的裁判。另外,字源规则是用来发糖的,而不是添加困扰的。

当字源规则使用时,一定要同时带来形码指标与拆字畅快兼美的糖果,比如「 戍 = 〔 󰂇 󰄤 󰀦 〕 ,臧 = 〔 󰂇 󰄗 󰂋 󰂺 〕,束 = 〔 󰄅 󰃏 󰀌 〕 」,这是它存在的意义,而不是相反。

没有一种单一的「策略」可以完美兼顾到「形码三原理」,有吹毛求疵者会说何不将字源绝对贯彻?

「果」如按字源,将是「田+木」,「我」如按字源,将有「扌+戈」——这截笔顺,断笔势,彻底反祖的拆法你能接受吗?

五笔有其基本的字型间架逻辑,相交部件互相分离,已是最大程度兼顾汉字既有观感的底线了。而现有98方案中,字源参与的部分,最多是「相连可离」,比如「戍」。「相交可离」,比如「束」。而断划截笔,是不可能去做的。

所以,如何看待「字源」的存在?在98中,我们将它视作分流重码,处理纠纷的工具就可以了。

说回吹毛求疵这个问题,五笔86中存在着「取大优先」的规则,但是在98中,这个规则不明显。以86的思路硬套98的拆法,肯定是行不通的。

比如「兰」,它原是「蘭」的草书模式,正是「从阑声,从草形」,这是该字的造字原理。而在86的「取大优先」下,86拆出了「䒑+二」,我们不能说它错,但这绝对是让人反感的取码模式,问「兰」字如何写,任何人都会回答「上两点,下加三」。这就是汉字作为表意文字,给人的基本观感,但是「取大优先」的策略下,便产生如此违背直观和汉字间架构形基本原理的「取码方式」。

还是那句话,没有一种单一的「策略」可以完美兼顾到「形码三原理」(规律性,相容性,协调性)。「兰」字,在98方案里,就是「上两点,下加三」。这正是字源规则发的糖果,它做到了直观性与汉字基本结构的兼美。字源规则,在98方案中,是与五笔传统融洽的存在,并不以更高的权级去引入违反交连原则的新模式,更不会截笔断字,不像新世纪版本引入的「笔顺取码」那样,「武中取二,式里取三」,拆得乱七八糟。

三版五笔里,98是唯一真正意义上贯彻形码三原理的版本。新世纪版本为了追求商业盈利,在98的基础上裁减码元,退回老86的模式,结果不仅拆字混乱,而且码表效能低下,弄巧成拙。


文章作者: 五笔小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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